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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26日

Samsung用羊咩咩宣傳LED TV

Samsung今年在全球主要市場主打LED TV,這也是今年台灣LCD廠能否興奮活水大噴出的G引爆點。因此,我們有必要了解Samsung會怎麼賣LED TV。

於是,我們看到Samsung贊助BAAA-Studs用一堆LED燈泡所製作的“羊”藝術表演,用來宣傳Samsung LED TV。
坦白說,我看了影片之後,只是笑得很開心。如同Nick Gonzalez所說的,這跟Samsung LED TV有啥關聯啊?各位鄉民,你們會因為這支影片而對Samsung LED TV有特別的印象嗎?


2009年3月18日

OLED Panel: How it works?

Popular Science最近刊出一份精緻的OLED面板運作圖組,請點小圖見大圖(資料來源:Popular Science Special Issue - How It Works, P70-71)。網路上可以找到很多OLED structure的圖解,但這組圖實在很炫,所以特別挑出來讓大家看看。HTML版本在此: The Thinnest, Most Colorful TV Yet。


左邊的圖解炫歸炫,但是如果要比較清楚了解OLED發光原理,建議看HowStuffWorks提供的文字與圖解(點小圖見大圖)。

  1. The battery or power supply of the device containing the OLED applies a voltage across the OLED.
  2. An electrical current flows from the cathode to the anode through the organic layers (an electrical current is a flow of electrons).

    • The cathode gives electrons to the emissive layer of organic molecules.
    • The anode removes electrons from the conductive layer of organic molecules. (This is the equivalent to giving electron holes to the conductive layer.)
  3. At the boundary between the emissive and the conductive layers, electrons find electron holes.

    • When an electron finds an electron hole, the electron fills the hole (it falls into an energy level of the atom that's missing an electron).
    • When this happens, the electron gives up energy in the form of a photon of light (see How Light Works).
  4. The OLED emits light.
  5. The color of the light depends on the type of organic molecule in the emissive layer. Manufacturers place several types of organic films on the same OLED to make color displays.
  6. The intensity or brightness of the light depends on the amount of electrical current applied: the more current, the brighter the light.
上面的大意就是,從陰極出發的帶負電電子到了有機材料區的發射層,而陽極釋放帶正電電洞(失去電子的原子)由有機材料區的傳導層出發。在發射層與傳導層的邊界,電子遇到電洞,產生了光子。

白話文是,來自黑暗料理界的電子先生,遇到心靈空虛的光明料理界電洞小姐,生下光子的故事。

我沒有技術背景,所以上面的敘述有錯,煩請大德們指正。

目前OLED面板離真正商業化量產還有很長一段路。
看看Sony XEL-1這台大出風頭的11吋OLED TV,售價是USD$2,499

2009年3月17日

CEA 2004-2009 Best Video Display Products

CEA公佈最新的Best Video Display白金獎得主是「LG Electronics 42-inch Class LCD 1080p HDTV」,金獎得主是「Mitsubishi LaserVue TV」。

LG這個系列的42吋LCD TV(採用IPS面板),規格新,造型靚,現在台灣各大銷售通路也都買得到。

Mitsubishi的LaserVue TV則是針對商用客戶推出的產品,這表示價格嚇死人的貴。
LaserVue採用雷射投影技術,螢幕尺寸從60吋起跳。雷射投影技術的好處,可以參考「平面顯示技術再進化 三菱發表雷射電視」的內文。然而,在現今LCD、Plasma已經便宜又大片的情勢下,好技術沒有好價格是難以存活的。LaserVue如果看到SED在幽暗通道口光明處揮手,千萬不要跟著去啊!!!


Best Video Display是CEA Mark of Excellence Awards底下的一個項目
CEA要求參與此項競賽的產品/系統必需是市售版本,而且美國消費者可以在市面上買得到。
根據CEA網站,廠商的報名費用如下:
Supplier Entry Fees (Manufacturers, Distributors, Media)

CEA Member
Non Member
Early Bird
$395
$595
Regular
$545
$745
從行銷的角度,這個報名費並不貴。對消費者而言,“這台電視有得獎耶!”,比一堆亂七八糟的技術名詞來得簡明易懂。

2004-2007 Best Video Display得獎產品

2009年3月14日

韓國廠商:夠「印」才能稱王

以下是DisplaySearch India and South Asia總監所寫的印度電視市場速寫。

重點在於,韓國廠商LG、Samsung進入印度市場時,推出適合當地需求的新機型,輔以大量的廣告攻勢,打下印度市場一片天。而當時日本與歐洲的對手,賣的貨又貴又過時。韓國企業在地化的努力,可以參考Wharton的這篇報告“Made for India: Succeeding in a Market Where One Size Won't Fit All

懶得看文字,看漫畫也一樣。在常務島耕作第四集,島耕作到了印度市場。瞧島耕作穿上了印度風服飾,繼續搞跟做努力開拓市場。



島一到印度,立即聽取印度市場簡報,了解韓國企業(LGPG、SamsungSOMSAM)為何佔據印度大半市場,以及印度與亞洲各國簽自由貿易協定的影響。(之後,島耕作升為專務之後,繼續在全球市場搞跟做跟韓國企業大戰。)

其中,印度與韓國一直在談的自由貿易協定,CEPA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可能今年就會簽成。在談CEPA這類協定時,原產地規則(ROO,Rules of Origin)是核心談判議題。LG與Samsung已經在印度設了生產線,所以ROO對他們的可能不大。但是,對於其他韓國廠商來說,他們主要靠中國生產的零組件來降低成本,若要出口到印度,ROO會讓他們的產品無法享有關稅減免。這麼複雜的東西,先前已經有人就此概念整理出圖表了,請參見:「再談CECA與「東協+3」的關係」。

總之,對於早發先至的LG、Samsung來說,印韓CEPA更突顯他們在地的優勢。

話說回來,台灣企業在印度的發展如何呢?

當然不用指望台灣的家電廠商,自己本土市場都守得勉強,更不用談前進海外。
資訊產品仍是台灣的強項,未來希望多看到印度風的資訊產品廣告。
acer的廣告:

2009年2月15日

關注Pioneer的PDP專利去向

大家都已經知道這個消息了:『先鋒宣佈退出電視顯示器領域 將裁員1萬人』
★官方宣佈:Pioneer Announces Restructuring Measures (PDF 112KB)

在這個宣佈背後,我比較好奇的是,Pioneer要怎麼處理PDP的專利?或者,更廣一點說,Pioneer的技術、人才、與設備何去何從?
Pioneer的官方聲明提供,未來將專注到"sound",而不是"display",因此,對於Pioneer而言,現有Plasma的技術、人才、與設備並不具備價值。

單看技術指標,
我用最粗的方式,用Google Patents查了一下Pioneer的Plasma專利,關鍵字是「Plasma display」,Assignee是「Pioneer」,共有156個專利。
若放寬條件,包含application,關鍵字只鍵入plasma,可以查到276個。(相同的條件下,Plasma三強的專利個數:Samsung有556個;Mastsushita有542個;LG有548個)

以專利的“量”,Pioneer的專利數不如三強,但不代表Pioneer的專利不值錢、不重要。要看他的專利品質,如分析引用數、引用關係圖、Claim等。可惜的是,我手上的分析軟體都過期了,沒辦法做更細緻的分析。雖然網路上可以找到Patent Tools這類網站,可以提供專利的分析,但畢竟不適合大量資料的研究。
等之後拿到別的分析軟體時,再來分享分析的心得。

不過,我們仍然可以從已經發生的專利訴訟看出一些Pioneer的專利品質。
例如,2008年底時,Pioneer wins plasma patent case over Samsung, awarded $59.3 million。
所涉及到的專利是這兩個:
  • U.S. Patent No. 5182489: Plasma display having increased brightness
  • U.S. Patent No. 5640068: Surface discharge plasma display
其中,專利號5182489是NEC的專利,1993年的老專利。Pioneer在2004年時,吃下NEC的Plasma事業部,取得NEC名下所有的Plasma技術專利。NEC可是早期日本平面顯示技術的豪門,Plasma與LCD都玩很大,聲勢如日中天。Pioneer藉此次的合併,除了擴大產能,也拿到許多品質優良的專利。

專利號 5182489的向前引證關係:


向後引證的關係,一大串,自行點小圖見大圖:


有65個向後引證。

另一個專利,5640068,是1997年Pioneer本家的專利,向前引證:
5640068: backward citation

沒有前一個那麼威,但是向後引證也有46個。
5640068: Forward citation

這場專利勝利,無疑顯示Pioneer在Plasma技術上的強勢地位。畢竟Pioneer曾吃下日本Plasma技術的元老NEC。
因此, 從非常有限的資料中,我們大概猜測Pioneer有一些不錯的專利與生產經驗。

然而,有專利技術,沒有產能與行銷能力,終究愈難在餅愈來愈小的Plasma市場上裡生存。
(根據2008年的統計,Pioneer的市佔率僅約6%,前三強的市佔率都在15%以上,CR3為74%。)

或許Pioneer可能像IBM Japan最終將相關的專利包裝後賣掉(友達買到超值全餐?友達取得IBM面板相關專利)。
誰會買?或許是先前賣Plasma面板給Pioneer的Matsushita會買下,以保持其市場的領先原先地位。

2008年7月9日

Syntax-Brillian破產

Syntax-Brillian bankrupt

Syntax-Brillian這家在NASDAQ掛牌的HDTV品牌商,歌林是其主要的股東,7/8發佈破產訊息。Syntax-Brillian從去年第三季的財報出現大幅虧損,去年第四季的財報更是遲未公佈,即被NASDAQ警告會被delist。Syntax-Brillian宣佈破產後,歌林即將1.44億新台幣的投資改列為虧損。

Syntax-Brillian目前股價只剩下$0.03,鐵定跟NASDAQ說再見了。

先看看管理階層的落跑大戲。

今年四月初時,董事長兼執行長James Li下罪昭己,自願將年薪減到USD$1。四月底時,兩位副執行長落跑,五月底時,有兩位董事請辭。在發佈破產的前四天,董事長兼執行長James Li落跑,由Greg Rayburn接任,隔天,原任Syntax-Brillian的董事鄭世杰(南茂科技董事長)也跟著落跑。所以,當公司在風雨飄搖之際,突然你被高升,不是要考驗你的能力,就是要你來擦屁股啦!這就是上班族啊!

再看看經營的問題。今年二月時,竟發生賣到中國通路商的LCD TV賣不出去,於是摸摸鼻子買回後,再賣到米國市場。很明顯地,應該是Syntax-Brillian把貨想辦法塞給通路商,超過通路商能賣的量,最後還是得認賠買回,出來混的,總有一天要還的。從財報也可以看出這個問題。以2007年第三季的季報,多了一項Unusual Expense,達USD$28.3,把當季獲利打成紅字。Unusual Expense可包括的範圍很廣,例如客戶代墊、應付第三方等,都可列入。這筆費用的發生,八成跟塞貨塞出問題有關。

Syntax-Brillian bankrupt

在大市場玩TV品牌這件事,在群獅環伺下,小品牌毫無抵抗之力啊!

Syntax-Brillian files for bankruptcy
Yvonne Yu, DIGITIMES, Taipei [Wednesday 9 July 2008]

Syntax-Brillian Corporation (SBC) has filed a petition for relief under Chapter 11 of the 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de and the company announced that it has entered into an asset purchase agreement to sell Vivitar, the company's brand of digital still and video cameras to Olevia International Group (OIG), which is under common ownership with the TCV Group.

TCV Group is one of Syntax-Brillian's original partners for industrial and mechanical design and it provides the plastic injection molded parts for the Olevia branded high-definition widescreen LCD televisions. Under the terms of the transaction, in exchange for the purchased assets, Olevia International Group has agreed to assume $60.0 million of Syntax-Brillian's secured debt, according to a company press release.

A major Syntax-Brillian's investors, Taiwan-based home appliance maker Kolin responded yesterday (July 8) by stating that the company's investments in SBC totaled NT$144 million (US$4.74 million) and that investment was lost after SBC applied for restructuring.

The new operating company, TCV group will accept SBC's rights and duties for Kolin including all Kolin's accounts receivable, according to the company announcement.

This is not the first time SBC has faced problems in the market in 2008. The company delayed the reporting of its fiscal second quarter 2008 (ending December 31, 2007) and it was threatened with possible delisting from Nasdaq. In March of this year, the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FCC) also issued a forfeiture order against SBC for violatating digital television rules concerning the importation and interstate shipment of analog televisions.

2008年7月2日

[本論]中國彩電,你已經死了

從1970年代至1980年代,米國與日本打了場彩電貿易大戰。後來,台灣與韓國的廠商也被拉進去打戰,不過,主角還是日本廠商。這場貿易大戰有先後兩個戰場,先談談1976年後來才開打的戰場。

1976年,以Corning為首的四家廠商與勞工公會組成了Committee to Protect American Color Television(簡稱COMPACT),向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ICT)對日本Hitachi、Mitsubishi、Sanyo、Sharp、Toshiba五大廠商提起進口限額訴願。縮寫成COMPACT聽起來很有力,但看全名,實在一幅狼狽樣,全名跟直接哭喊“救救我”沒兩樣。

COMPACT的說法是:

(1)日本廠商在米國採取掠奪性定價(predatory pricing),銷售價格低於實際生產成本,而且,日本廠商在日本賣的彩電價格遠高於米國。

(2)日本政府保護自己本國市場,並透過各類型的國家補助與研究計畫,協助日本廠商大舉入侵他國市場。

(3)COMPACT說,從1973年至1980年間,因為日本業者的卑劣行徑,超過2萬的米國人工作被“消滅”,平均銷售利潤率從3.7%掉到1.1%。

1977年,這場戰役開始時,日本五大廠商,各自作戰,有些廠商每個月的法律費用竟高達100萬美元。後來,五大廠商合體,合聘Harald Malmgren這位知名商貿領域的律師為首席律師。Malmgren果然有一套,只花三個月,就讓米日雙方廠商達成名為「Orderly Marketing Agreements (OMAS)」的協議,日本廠商同意總量管制出口到米國的彩電數量。

然而,這個協議的有效期限只有三年,到了1980年6月30日即失效。這三年間,米國彩電廠商的數目從協議開始的25家一路倒到剩14家,而存活的14家中有8家被日本或韓國的廠商買走。因為OMAS只規範整機輸出,不包括零件,所以,在這段期間,日本廠商與米皮日骨廠商,將日本零件進口到米國,然後在米國組裝。而米國廠商則是透過墨西哥、台灣的勞動力,降低成本。從根本上來看,米國的彩電產業並沒有因為OMAS而解除死亡威脅,反而跟全滅只有一線之隔。

OMAS協議結束,意味米軍全滅的時刻已經到來。這還得了,這下COMPACT趕快向政府哭:我們快死光了,卡特還我牛~(那時候的米國總統是卡特)。於是,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ICT)再度接受COMPACT的請願,建議卡特總統針對OMAS對台灣與韓國廠商的效力展延三年,針對日本廠商則更進一步限縮進口數額。但是,COMPACT要的更多,向卡特總統施壓要求台灣與韓國的彩電進口數量各別只能有50萬台與30萬台。

然而,卡特總統沒有接受ICT的建議,因為卡特總統擔心的是限制進口造成的通膨效應。當時,日本與米國間,不只彩電有貿易糾紛,鋼鐵、汽車一拖拉庫的產業都有貿易戰要打。卡特總統當時不可能只針對彩電限制進口,而不理鋼鐵與汽車廠商的哭夭。卡特總統最終只接受限制鋼鐵進口。

卡特總統政府不接受OMAS延長的另一個原因是,另一場由米國商務部自1972至1979年間與超過100家的外國彩電廠商(主要還是針對日本廠商)打的反傾銷大戰,最後以外國業者需賠償6600萬美元做終。既然都打贏了,那就鳴金收兵吧。但是,COMPACT出來哭夭了:外國廠商還我錢~他們應該賠6億美元,而不是只有1/10的賠款。眾所皆知,馬英九沒有還柯賜海牛,卡特政府也沒有幫米國廠商繼續打仗討錢。OMAS的結束,意味米國彩電產業也瓦解了。

個別的米國廠商,例如一息尚存的Zenith,也想利用反拖拉斯法來阻擋日本廠商的進攻。然而,1986年,Zenith vs. Matsushita這場長達15年的法院攻防戰,最終米國最高法院宣判Matsushita獲勝。承審法官Powell短短一段話,道盡米國廠商用掠奪性定價告發日本廠商不成立的理由:

Japanese firms had no motive to sustain such losses by underpricing in the United States absent some strong likelihood that the alleged conspiracy in this country will eventually pay off in market control and an ability to later inflate prices.

簡單的說,法院認為,米國廠商得先找到日本廠商們有同謀採取掠奪性定價的證據,否則,照常理判斷,沒有廠商願意長期用低於生產成本的價格出貨的。

Zenith除了在整個法院大戰沒有獲得任何好處,在彩電市場上也節節敗退。1991年,Gold Star(後來的LG)買下了Zenith 5%的股權,最後一家米國純種彩電業者也say Goodbye了。

好,講古講完了。

米日的彩電貿易大戰,說明了沒有核心零組件與研發技術,單靠法律是救不了命的。就算法律大戰的結果,米國全勝,那又如何?一場戰打個10多年,你還陷在法院時,對手已經拿光你的市場了。日本在彩電的研發能力,在1960年後半,已經遠遠超過米國。Sony知名的Trinitron映像管,在1968年正式出貨,可以視為米日彩電技術能力拉開差距的關鍵分野。

回到中國彩電產業,我們再來看看昨天摘錄的經典名言:

過去幾年我們在策略上犯了錯誤,首先是2004年-2005年內耗式的價格戰使國產品牌失去了後勁,其次是2006年後我們片面強調要做好產品和服務來迎接外資的挑戰,甚至寄希望於國內平板電視上游產業鏈的起步,然而在整體戰略上我們進入了外資品牌設計的圈套。”長虹多媒體業務群董事長郭德軒如是表示。

這個類似的話,30年前米國廠商也說過,米國廠商直說日本廠商有陰謀,中國廠商說有圈套。不知道中國彩電廠商們會不會像那些做古的米國廠商,成立個Committee to Protect China Color Television之類的玩意。我還蠻期待的。

再看看這段話:

“這些虧損與外資平板電視在中國市場低於成本銷售有關。”創維集團副總裁楊東文表示,“外資平板在中國的銷售價格目前甚至都低於中國品牌,按照外資企業的運營成本來計算這些企業都是虧損運營的。他們的目標就是通過持續的傾銷來打垮中國的彩電行業。他們之所以能夠連續三年都這樣做,是源於其面板業務的鉅額贏利。”

23年前,Powell法官的說明,我想中國廠商可以參考一下。要說別人有陰謀很簡單,要找證據卻很困難。我不認為中國彩電廠商還剩多少時間去找傾銷的證據,就算找到了,這場仗應該也打完了。

中國彩電廠商目前有多慘?根據中國的All View Consulting (AVC)的資料,前五大電視品牌中,只有海信(Hisense)一家,排名第三。Samsung、Sony是中國市場的大哥、二哥(這兩家吃掉約4成的市場),其他名列前十大的品牌是Sharp、Toshiba、Philips、LG。這些外國品牌,全部都有面板廠在後奧援。這也是為什麼中國彩電廠商們寄希望於台灣面板廠,沒有台灣面板廠的協助,中國彩電廠商只是等著被消滅。

歷史會不會重演?照目前中國廠商的反應,我看機會是蠻大的。

2008年7月1日

[預告] 中國彩電,你已經死了

過去幾年我們在策略上犯了錯誤,首先是2004年-2005年內耗式的價格戰使國產品牌失去了後勁,其次是2006年後我們片面強調要做好產品和服務來迎接外資的挑戰,甚至寄希望於國內平板電視上游產業鏈的起步,然而在整體戰略上我們進入了外資品牌設計的圈套(跟台中市某官員的說法好像啊…)。”長虹多媒體業務群董事長郭德軒如是表示。

“這些虧損與外資平板電視在中國市場低於成本銷售有關。”創維集團副總裁楊東文表示,“外資平板在中國的銷售價格目前甚至都低於中國品牌,按照外資企業的運營成本來計算這些企業都是虧損運營的。他們的目標就是通過持續的傾銷來打垮中國的彩電行業。他們之所以能夠連續三年都這樣做,是源於其面板業務的鉅額贏利。”

以上的內容,摘自這篇報導:「日韓平板份額暴增 國內企業謹防低價傾銷」。

這兩段話十分有才,可以看成中國彩電衰亡之路的預言。

明天,我會談談30年前日本與美國的TV反傾銷大戰與結果(雖然結果大家都知道了)。談完後,大家就會知道,歷史,真的會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