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背景說明
國內家電品牌業者與代工業者引頸期盼液晶電視市場的成長為他們現有的事業打入一劑強心針。然而,台灣業者有多少「機會」吃下這塊市場?產業政策能否協助廠商發展?
二、事件影響與衝擊說明
台灣面板產業對於液晶電視市場一直有高度期望,尤其是在掌握過半的面板產能後,對於台灣發展自有電視品牌更有所期待。但是即使如此,國內家電品牌業者與有心投入液晶電視OEM/ODM的廠商對於未來龐大的液晶電視市場尚未找到攻略方法。
價格競爭無助自有品牌的經營 代工生產需有長期抗戰準備
進入液晶電視時代,面對日本業者延續過去CDT時代的強大品牌基礎,以及快速興起的韓國品牌,國內的液晶電視自有品牌之路並不好走。國內市場規模小,卻又得面對外來品牌的圍攻,國產品牌液晶電視注定面臨激烈的淘汰賽,而價格競爭成為主要的生存策略。目前液晶電視還沒有到達價格的心理門檻,但是卻已經面臨消費者期待的心理,使得價格競爭失效。更值得注意的是,一旦達到心理門檻,國外品牌完整的產品線將分頭快速攻佔低階市場與固守高階市場,國內廠商卻只能推出更低價的產品刺激價格敏感者購買。經營品牌若不能提昇獲利,則自有品牌的存在性就值得檢討。
對於想走代工取得規模經濟的業者而言(包含家電與資訊業者),也面對技術能力不足及代工訂單難尋的難題。在技術方面,國內業者在顯示畫質與機構設計的技術能力不足,即使日韓大廠有意釋放訂單,也無力承接。此外,美國品牌資訊業者在液晶電視領域的敗退,台灣代工業者只能接到數量小的短單,也影響業者建立高效率生產線的誘因。然而同時間,日韓廠商在高效率液晶電視生產線的投資卻在本身品牌事業的支撐下逐漸展開。因此,台灣代工模式的業者要爭取代工商機,必需在現階段承擔沒有確定訂單的情況下,對於技術與高效率生產線做出長期的投資承諾。
產業政策提供投資誘因
台灣廠商先天的資源限制,無論走品牌或是代工都不容易。此時,政府的產業政策是否能有效協助廠商面對競爭?以往,台灣產業升級條例讓高科技廠商能夠在設備、土地成本上享有減免,使得國內業者即使經營效率相較於同等級的國外廠商較差,也能因抵免而有較有的獲利。然而,當產業已經離開起步階段,原先的獎勵也應逐步取消,以提供廠商追求更具效率的生產模式。液晶電視將來是極具成長性的產品類別,產業政策應提供廠商誘因進行技術的開發與生產線的投資。